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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法学会召开地方立法研讨会

2015-11-24 来源:平台管理 点击:1781


 

本网讯  1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法学会召开地方立法研讨会,集中探讨我市2016年立法建议项目和“十三五”立法规划项目。有专家提出,地方立法要“接地气”,宁缺毋滥,清远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一定要符合清远实情。

今年9月25日,我市正式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肖文提出,地方立法要坚持3大基本原则“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即坚守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底线,同时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接清远的“地气”,适合清远具体的实际,确保法律规范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他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加强有关立法的专业知识学习,更新立法理念,创新立法工作,为“接得住”地方立法权做好准备,努力实现立法理念转变。

我市法学会的会员基本由我市人大、一府两院、党校及高校的法律人才,律师、企业及社会组织的法务人员构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表示,我市地方立法要充分发挥市法学会优势,主动推进科学立法。一方面,市法学会会员在征集立法项目、法规案的起草、审议,立法后评估过程中,要积极主动提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在立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法学会的“第三方”优势,站在全局高度,协调好各方利益,防止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化,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会上,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伯侨等多位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对我市地方立法提出了建议。其中,李伯侨建议,立法应有主次之分,对立法项目要认真甄别和筛选,避免在技术上出现瑕疵,影响实施效果。同时,宁缺毋滥,避免从部门利益角度立法,出现偏差,影响政府形象。

 

(廖武智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