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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条例》立法技术服务正式签约

2021-03-22 来源:平台管理 点击:2523

《清远市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条例》立法技术服务正式签约

本网讯 3月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清远市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条例》立法技术服务签约仪式。根据清远市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清远市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条例》作为2021年立法正式项目提请初次审议项目。这也是我市首次聚焦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立法工作。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文广旅体局作为委托单位分别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签订协议,双方将加强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我市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表示,清远是广东省少数民族人口主要聚居区,是省内世居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级市。保护好、发展好、传承好瑶族文化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要求,希望以本次立法工作为契机,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助力民族地区走向繁荣发展之路。

北京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张明远表示,其个人及团队在非遗有关工作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参与国家层面非遗立法的专家工作。接下来,将与清远有关部门互相合作,发挥经验成效,结合清远瑶族非遗文化的特色,进一步参考国际日韩等国家及我国台港地区在非遗保护和传承方面的先进经验,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本项立法工作。

3月19日-22日,郑远平率队会同张远明教授一行前往连州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开展立法工作调研。
 

“立法技术是立法活动中所遵循的方法和技巧,是科学立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表现形式。立法技术与立法活动相伴而生,制约并影响着立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影响着立法的质量和法律的实施效果。栗战书委员长曾对立法技术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法律规范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真正体现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法律规范要具有规定性、合理性、协调性和系统性,要重视立法内容的科学合理,遵循立法技术规范,保持立法技术形态统一。这为提高地方立法技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来源:中国人大网)

根据立法计划,《清远市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条例》拟明确瑶族非遗传承对象、范围,建立瑶族非遗传承对象库,对濒临消失的瑶族非遗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抢救性保护。还将通过立法建立瑶族非遗传承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全面调动社会公众的自觉参与;明确对不履职或失职的保护传承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其他破坏瑶族非遗项目的行为和活动,依法追究责任。”

 

许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