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查询: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2019-06-12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2848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当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时,业主应当如何保护合法权益?合理诉求怎样能引起物业公司的重视?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率队前往清城区、清新区开展《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听取业主代表和居委会代表的声音,广纳立法建议和意见。

调研中,不少业主代表反映,作为代表全体业主整体利益的业委会,在成立过程中往往面临筹备时间长、缺乏专业指导、业主投票方式受质疑等问题,而小区公共收益难明晰、物业服务质量难保障等问题又同样困扰着业委会。业主代表期盼能通过立法解决业委会成立难、运作难的窘境,规范物业公司管理服务。

如何简化业委会成立流程呼声较高

“辖区内共有9个小区,但仅有阳光嘉园在2016年成立了业委会。”清城区金湖社区居委会书记杜爱嫦表示,虽然居委会积极协助小区筹备业委会,但有不少小区是因为业主申请人数不达标而搁浅。

据市住建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约有物业服务企业308个,服务项目569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165个。

“从业主签名筹备到业委会正式成立,过程还算顺利都花了七八个月的时间。”清新区新亚时代城业委会主任周赞裕道出了不少小区在成立业委会时面临的窘境:选举流程繁复、周期过长,消磨了业委会筹备小组的积极性。

世纪花城业委会成员胡丽桦表示,把选举周期拉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必须达到法定的申请人数。她说,当初为了让业主签名申请成立业委会,筹备小组只能每家每户敲门,逐个拨打电话,还通过微信公众号让业主参与选举。

如何简化业委会成立流程成为业主代表呼声较高的焦点话题。胡丽桦表示,虽然小区最终成功地成立了业委会,但是通过网络投票选举的方式仍然受到业主质疑。她提出,能否通过立法明确业委会选举的投票方式,如确立网络投票的合法性。“这将大大缩减业主投票时间,加快业委会成立进程。”她的这一建议得到了多位业主代表的支持。

此外,多名业主代表还提出希望降低申请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建议降低业委会成员参会人数的要求。

业委会成员积极性低 建议增加补贴明晰义务

“有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却因为达不到召开业主大会的人员要求,最终只能沦为形式。”清城区维港社区代表黄浩涛表示,虽然该社区为3个小区牵头成立了业委会,然而有的业委会成员消极以对,导致业委会难以发挥作用。

“业委会成员都是义务劳动,时间长了就难以坚持。”阳光嘉园业委会成员黄华初表示,由于部分成员积极性低,业主反映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随着物业纠纷不断增多,业委会曾一度聘请专职秘书。他提出,能否通过立法为业委会成员提供适当补贴,提高积极性。他还建议,通过立法设置候补委员,解决业委会出现有成员“甩手不干”导致人员空缺难以表决的尴尬。

周赞裕建议通过立法,对业委会成员的资格进行筛查,明确权利与义务。

对此,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他建议小区成立业委会时应当推选更有公信力和公益心的人选。

小区公共收益难明晰 建议立法规范保权益

“我们收到业主反映的情况,比较多的是关于公共收益的。”杜爱嫦表示,越来越多业主意识到公共收益这一块内容,她建议通过立法明晰小区内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的范畴以及性质,使业主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胡丽桦等多名业主代表均表示,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电梯广告、车位等公共区域的经营收费和使用明细并未进行公示,业主对于公共收益的用处并不清楚,期望立法能够为业主维护公共利益提供依据。

物业公司:收费标准较低是很多物管服务质量低下的主因 

在调研中,有不少业主代表反映,小区成立业委会的起因往往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如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处理业主投诉不积极、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导致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日益增加。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总经理郑顺福表示,目前的物业收费标准是导致很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低下的重要原因。大部分小区仍然沿用2007年制定的标准,收费往往低于1.44元/平方的最高标准。在成本上涨的前提下,收费较低的物业公司只能提供基础服务,与业主对优质服务的期待有差距,导致很多矛盾发生。

“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出现问题时,我们不知道到哪个部门去反映情况。”横荷富雅名轩业委会成员刘学武表示,成立业委会的初衷是为了搭起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桥梁,但困惑的是,对于一些业主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无法解决的,业委会却不知道到哪里投诉反映。他建议通过立法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让业委会遇到问题有处可说。

“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打交道,更多是希望解决问题,同时也需要主管部门的专业指导。”金世纪嘉园业委会主任何桂妹表示,能理解物业公司也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业委会也会积极与居委会沟通。她希望主管部门多到小区向业委会和业主进行专业指导,让一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郑远平表示,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事关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针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立法是把有益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让全市人民共同遵守。每一个立法过程,也是一个法治宣传和凝聚共识的过程。每一部法规出台都是社会各界达成了共识。地方法规要解决一些无法可依的问题,既要为老百姓所接受,也要成为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的抓手。法律并非“包治百病”,期望通过各种形式使立法工作更加扎实。

 业主有话说

荷富雅名轩业委会主任刘学武:我认为,成立业委会的目的一定要明确。我们成立业委会是为了让小区更和谐,打造文明小区。业委会要为业主办实事、做好事。去年有一位业主生病了,家庭困难无钱医治,业委会知道后帮忙筹款,很多业主积极响应。今年也有一位业主遇到了类似的情况,筹款也差不多满了。

金世纪嘉园业委会主任何桂妹:业委会跟物业公司打交道不是为了斗气、对立。业委会要充当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沟通的桥梁,即使担子重,挑起了就要坚持下来。在很多问题的处理上,业委会往往充当“炮灰”的角色,希望与物业公司互相理解,也希望主管部门多多指导。

世纪花城业委会成员胡丽桦:和谐的小区需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对于业主反映的一些问题,物业公司处理不了也会找业委会,大家的目标都是为了打造和谐小区,自然也就更有默契。

许甜 张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