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查询:

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审议《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2018-11-19 来源:清远市法制工作委员会 点击:5184


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审议《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本网讯 11月16日,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与会人员以举手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拟将《条例(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由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主持。

会上,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分别就《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在文字表述及有关内容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郑远平表示,地方立法要立足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才有生命力。《条例(草案)》的每次修改都强调可操作性,例如就分房与分宅互为前置条件,上位法依据冲突问题,先后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专题请示,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书面请示,希望通过地方立法解决农村建房与农民分户互相矛盾的问题。

《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项目自2017年启动,2018年4月20日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在6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10月31日,市委七届第六十五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

                                 (许甜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