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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征集座谈会

2017-08-29 来源:清远市法制工作委员会 点击:2080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征集座谈会

本网讯 8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征集座谈会市委副书记黄兆芬在会上表示出台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法规对清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我市创文成果的保障。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主持会议收集意见时还特别听取了创文创卫指挥部的意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城市管理和职能部门责任划分、执法等领域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内容。

黄兆芬强调《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当前的关键任务是扎实做好前期修改工作完善相关内容待完善后才能通过法规倒逼现在的城市管理形成有效的长效机制。在接下来的修改工作中要更明确管理执法的主体更清晰适用范围加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制定的法规要符合地方特色找出清远城市管理的问题所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出台。

据悉自2015年9月清远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并于2016年底出台了清远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在清远创文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作为今年立法项目之一旨在为创文工作提供有力的法规支持。《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于8月24日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会议决定将《条例(草案)》交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提交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何帆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