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25日下午,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分组讨论结束后,根据会议议程,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了第七次会议。会议综合各代表团讨论意见,形成了关于《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审议情况报告,提出了《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