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确定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作为首个地方立法项目,并争取10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3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带队到市环保局开展立法工作调研。市环保局反映,市区3个取水点均存在安全风险,亟需立法予以保护。
市区3个取水点都存在风险 市环保局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科科长李勇介绍,目前,我市共有88个水源保护区,其中市级3个、县级11个、乡镇级74个,都是经过省政府审批通过划定。88个水源区保护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困难。其中,县、镇级水源区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水质监测监控能力欠缺。按国家要求,需对水源水质定期开展监测,共109项指标,但目前各县(市、区)都不完全具备监测能力,最差的仅能监测28项。
“市级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存在违章活动,但管控措施比较缺乏。”李勇介绍说,3个市级水源分别位于北江七星岗、北江芒洲、滨江迳口,这也是市区居民饮用水的取水口。目前,3个取水口的保护区范围内都存在违章活动。例如,北江七星岗取水口周边有船舶交通穿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给水源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而作为清新太和第二水厂的取水口,位于清远大桥附近的芒洲水源二级保护区里有城镇污水排放口,这与水源保护条例冲突,且取水口位于市区下游,水源安全存在极大风险。
“目前市区 3个取水点都不理想,存在风险,应该催促赶紧往上游白庙方向移。”市环保局局长林丹雄说,取水口迁移计划2013年就制定,但进展非常缓慢,建议尽快行动的同时积极建设备用水源。
水务部门选取水口 环保部门划保护区 “取水口、取水点由水务部门确定,建成之后,保护区划定、建设由环保部门负责。”李勇说,职能分工不合理是造成当前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源。
他提到,北江芒洲取水口建于2013年,2014年10月开始取水,取水口附近便是清远港码头,来往船舶较多,且水源一级保护区沿岸两侧,有十几万平方米的建筑,这些都不符合水源保护要求。同时,取水口在市区下游,且有排污口,存在极大风险,“取水口选择这个点,无法完善落实水源保护的一些措施。” 而七星岗水源一级保护区有水运航道穿越,按相关要求是禁止的,因为一旦出了交通事故水质无法保障,但航道的设置、管理权限在航道部门。
“城市饮用水取水点绝对不可能在中下游,肯定得在上游了。”听完介绍之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汉强忍不住插了一句。
市环保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还介绍了我市水体监测、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争取今年10月首法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我们来调研就是想向执法部门了解,国家、省层面的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能否操作,哪些未涵盖,需要清远地方立法补齐。”对于市环保局反映的各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肖树强如此表示。
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表示,目前,经过近一年的征求意见,我市已确定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作为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在于保证有水喝,而水质保护,在于保证喝好水。这一立法事关民生,事关长远,意义重大。
郑远平表示,近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将分组开展调研,围绕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这一立法项目,深入区县、乡镇、村居调研,摸清真实情况。同时,他要求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争取今年10月首法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名词解释:
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是国家对饮用水等特别重要的水体加以特殊保护而划定的区域,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要实行特别的管理措施,以使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饮用等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均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廖武智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