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召开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10月2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越、杨德银、邓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陈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许崇砚、杨焕分别列席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产业园区扩容提质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202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清远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我市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检察院关于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组关于我市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落实情况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审阅市政府关于我市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关于我市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分组会议审议各项报告、评议意见、审议意见草案情况,表决通过关于我市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及评议意见。
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黄志雄为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清远市公安局局长,李晓宇为清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江红平为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黄国杰为清远市财政局局长,张伟华为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戴少枚为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罗振宇为清远市林业局局长;决定免去李晓宇的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张伟华的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黄永华的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黄卫的清远市林业局局长职务;任命严可坚为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阅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对我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学细悟中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牢牢把握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板清远实践这一重要方向,切实增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带头把市委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各项部署要求转化为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的具体抓手,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检验政治担当。
二要紧扣中心大局,以高质量履职服务清远高质量发展。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在立法工作上,用好“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形式,加快推进促进清远鸡产业发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养犬管理等重点立法项目;对改革发展急需、人民群众关切、立法条件较为成熟的事项,要及时启动立法程序。在监督工作上,持续抓好经济运行情况监督;精心组织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专题询问,扎实开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落实情况工作评议,持续跟踪推动各类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地。在代表工作上,持续做深做实“两个联系”,不断深化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工作;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代表集中履职月、代表约见市长等活动,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回应和解决。继续依法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确保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三要强化自身建设,以严实作风提升人大履职水平。要始终强化政治引领,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改革、争先、实干”精神,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履职能力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探索履职新机制新方式,提高审议质量、提升履职实效;要进一步凝聚全市人大系统整体合力,把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同抓好当前工作,尤其是市县人大换届工作,以及谋划新一届人大重点工作和明年工作计划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开创新时代清远人大工作新局面。
文字:许甜 潘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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