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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6-09-28 08:48 来源:平台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本网讯 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内容。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越、杨德银、邓菲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军,副秘书长、各工委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治成果。要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深学细悟,准确把握民族工作的政治性、全局性、长期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人大履职全过程。定期研究法律实施推进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依法履职,推动法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一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宣传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践学,准确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要立足人大法定职责,将法律要求贯穿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地方性法规制度设计,积极支持、指导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做实法律监督,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监督计划,统筹组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强化法律实施刚性约束。围绕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提质、公共服务供给、文化传承保护、特色产业培育等开展调研,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要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推动普法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带头学法普法,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基层单元开展普法宣讲,引导群众理解认同法律规定,凝聚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共识。

会议要求,强化统筹协调,扎实做好法律宣传阐释,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常委会办公室及相关工委要紧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节点,统筹组织机关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文字:郭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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