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5-02-0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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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1月26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余国平、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建平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刘志刚为清远市财政局局长,决定免去吴家辉的清远市财政局局长职务;任命张银生为清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耿彦召为清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陈昌武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钟妩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申艳霞的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
(许甜 潘伟丽 薛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