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2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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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在清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清远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清远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清远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清远市2025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通过关于接受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部分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8.选举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9.票决清远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10.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及议程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