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5 08:59
来源:平台管理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2月中旬,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3-337930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同时设置专门联系信箱:1.清远市人民政府机关1号办公楼东区4楼、西区4楼电梯口旁各一个;2.清远市人民政府机关2号办公楼南门。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