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8-2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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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8月1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余国平、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杨焕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谢晖为清远市商务局局长;决定免去潘海涛的清远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市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我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我市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回头看”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法院关于我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清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审阅了市检察院关于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百千万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文字:黄慧祯 潘伟丽 图片:郭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