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0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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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6月27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余国平、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邱泽军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赵辉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勇斌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兆雄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素梅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刘贤进为清远市民政局局长、梁金鉴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构恩为清远市信访局局长、潘献文为清远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免去黄素梅的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免去黎建华的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朱燕群的清远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我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之英德红茶发展情况报告、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检查报告、关于我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法规草案情况,决定将《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交市人大法委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黄慧祯 潘伟丽 郭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