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 清远市人大网(新) - /info/9000214814 清远市人大网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1-11 09:38 来源:平台管理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31228日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不是市八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八届人大次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在我市工作或居住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曾担任市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正厅级离退休干部;

(四)出席政协清远市委员会八届三次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

(五)市直副厅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七)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八)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九)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

(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

如遇特殊情况,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范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地址: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
联系我们:
qyrdb@21cn.com
版权: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清远人大官方微博
清远人大官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