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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06-02 10:04 来源:平台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立法研讨会

 

本网讯 530日上午,《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研讨会在清远连州市召开。

会议邀请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高飞,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教授兼法律硕点负责人、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暨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权典,副教授陈维君,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小萍,立法中心主任、副教授柳建启,副教授沈理平等专家学者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顾问团成员出席会议。会上,大家围绕《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具体章节和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会议指出,开展《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和清远打造五大百亿农业产业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耕地利用问题较为突出,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立法采取系统性方案提高耕地利用效益,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本次研讨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库”作用,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一步细化完善《条例(草案修改稿)》,使法规文本更成熟,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据了解,《条例(草案修改稿)》共设五章三十八条,分别为总则,耕地建设与管护、耕地合理利用、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附则。本条例草案结合清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对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包括耕地利用促进的原则和工作机制、耕地建设主要制度、推进耕地规模化经营的措施、耕地设施和耕地项目的管护责任、细化耕地用途管制制度等内容。各与会专家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所体现的创新性和务实性均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同时结合自身的研究和实践,对《条例(草案修改稿)》的目标、体例、条款内容等均提出了许多具体而宝贵的意见,为《条例(草案修改稿)》下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罗钧瑜 邱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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