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02-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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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7日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温文星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抓细抓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大力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能,在新起点上推动清远现代化建设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