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本网讯 12月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好宪法和如何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进行研讨交流。
座谈会以“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推进法治清远建设。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引领着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实践,开创了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局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引领依法治市再上新水平,为推动清远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实施,推动中央和省、市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统筹抓好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人大对全市普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形成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一盘棋”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宪法的精神、原则、核心要义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着力推动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即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人大监督推进,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形成整体合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邱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