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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2021-04-23 来源:平台管理 点击:2834

清远市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本网讯 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清远市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广东省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市2021年立法工作。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就做好我市立法工作作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副市长毕洪波就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作关于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报告,清城区凤城街道、清新区太平镇等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了交流发言。

曾贤林强调,要认清大局大势,把立法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促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法治清远建设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适应,努力走在全省前列。要把握原则要求,高水平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在大局中作为,运用好发挥好立法权限;坚持在公正中定位,突出立法为民价值导向;坚持在质量上求精,力求贴近实际彰显特色;坚持在机制上创优,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凝聚各方合力,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

曾贤林要求,“十四五”时期,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总体要求,本着“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总原则,力求通过五年的努力,出台一批与清远高质量发展进程相适应、能够满足重点领域需求、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富有鲜明清远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实现法治清远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要健全公众有序参与机制,坚持开门立法,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做到立法项目听取公众建议、立法信息向社会公开、立法内容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积极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途径,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和各方面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

当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与会人员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络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人大工委进行参观学习。

 

许甜 郑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