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关于2017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清委办〔2017〕55号)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制定本会机关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教育主题
以“讲政治、强党性、严纪律、守规矩”为主题,以习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大力加强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警示和示范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为我市全面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教育对象
教育对象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非中共党员的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列为教育对象。
三、教育内容
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在7-9月期间,相对集中3-5天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是:
(一)加强党性宗旨教育。进一步要求党员、干部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努力做合格党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广东省第十二次和清远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教育,认清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正风反腐。突出政治纪律教育,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坚持把学习各项党规党纪作为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等一批新颁发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制度文件,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举止。
(三)加强警示和示范教育。切实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强化以案说纪教育,用好用活职务犯罪者的忏悔材料,深入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推动开展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本地拍摄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组织参加市纪委在党校开设的警示教育课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强化正面示范教育,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教育。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一是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值观。二是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良好家风,发掘家规家训、官德箴言精华等,强化以正确的价值、操守、伦理等文化的力量涵养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三是加强“廉荣贪耻”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培养高尚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特权意识、官僚习气、圈子文化、厚黑心理、潜规则思维等庸俗腐朽文化影响,以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支撑政治定力,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四、教育形式
在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机关党委及下属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学习与教育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基础上,重点完成“五个一”规定动作: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二是组织一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开展一次学习勤廉典型的示范教育;四是开展一系列谈心提醒教育活动;五是组织开展一次“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同时,结合机关实际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统一开展的有关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2017年全市领导干部“三纪”教育培训班。
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2017年清远市干部(廉政)大讲堂。
三是邀请市纪委宣讲团成员到机关开展一次反腐倡廉宣讲活动。围绕今年纪律教育月主题,在机关大力宣讲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新条规新要求,新工作作风新政治生态。
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旁听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发挥以案说纪的警示和预防作用。
五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两个教育基地。一是参加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举办的“明晰主体责任清单,做政治明白人廉洁清白人”专题教育图片展;二是组织观看清远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拍摄的服刑人员忏悔警示教育片,参观高墙下的启示警示教育图片展,以启发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六是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省纪委原创大型廉政话剧《信仰》。
七是发动党员干部参加以“清廉修身、廉洁齐家”为主题的清远市第七届廉洁读书月活动。切实发动党员干部参加有奖廉洁征文活动和“我的梦”演讲比赛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读廉洁书、做规矩人的家风、民风。
八是引导党员干部关注公开宣传曝光的正反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关注市纪委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的“忏悔录”和“先锋颂”栏目,关注栏目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件,做到警钟长鸣;关注栏目大力宣传的正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
九是组织开展纪律教育专题学习。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编印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7)》以及《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等书籍,观看《蜕变的初心》警示教育片和《冼夫人》廉政电影等。
完成以上规定动作,要做到“四个摆进去”,即:把党员身份摆进去、把职责使命摆进去、把家风家教摆进去、把问题不足摆进去。
五、教育要求
机关党委及下属各支部书记是本级党组织纪律教育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机关党委及下属各支部要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高度出发,认真布置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做到活动有计划、任务有要求、教育有实效,确保不走过场。
(二)认真整改,务求实效。要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贯穿纪律教育全过程,重点排查党的意识淡化、政治定力缺乏,精神不振,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发现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以及在守纪律讲规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更好地改进作风,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机关党委及下属各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纪律教育与当前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机关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既协助机关党委抓好纪律教育各项工作,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纪律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清远人大》杂志、网站等载体和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办媒体,大力宣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做法、成效,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同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编发、报送信息,反映纪律教育学习月的活动动态、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负责宣传工作的科室要及时报送本机关的做法、亮点工作等有关信息和活动图片,供市纪委“清远廉信”、“清远廉博”、“清远廉网”、“清远廉报”、“清远廉讯”开办的“纪律教育活动”专栏选用。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