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在6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17年地方立法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清远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两个立法项目的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在会上强调,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加强沟通协调,针对问题找出对策,全力以赴,确保按时高质地完成今年的立法工作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孔炳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法制局、市财政局,以及清城区、清新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立法工作须尽快解决进度问题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分别汇报了《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清远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市法制局汇报了今年以来对上述两部条例的指导、协调工作情况。
按照2017年立法计划的安排,今年的立法任务是起草制定《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清远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其中,《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起草,将在6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清远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由市规划局负责起草。
曾贤林指出,目前立法工作的进度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造成目前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心还不够强;三是对地方立法工作统筹协调的力度还不够,四是经费保障的问题还没解决。
他要求,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与时间节点,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尽快解决立法工作的进度问题。起草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追求立法进度的同时保证立法草案质量。市法制局要履行好指导协调职责,组织好该草案送审稿把关工作,并切实做好审核修改工作,形成高质量的立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工委要主动加强与起草部门、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联系、了解情况、达成共识、督促指导,把握立法项目的进度,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针对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多次反映的立法经费保障问题,他提出,财政部门要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积极想办法予以解决,为起草部门更好地开展立法调研,及时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创文创卫暴露的问题可作为立法素材
“在公园中乱丢烟头,农贸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这些在创文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都是活生生的教材,可以为我们提供立法的基础和依据。”曾贤林指出,今年的立法项目《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中心工作不谋而合。做好该条例的立法工作,不但可以巩固现阶段我市创文创卫工作的成果,而且可以推动我市创文创卫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地方立法就是根据上位法的精神,结合清远的实际落地。”曾贤林提出,《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可以结合当前我市的创文工作,把在创文创卫中暴露的具体问题,包括目前城市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写入立法的素材当中。
他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起草部门要紧紧围绕我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提高立法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
(许甜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