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座谈会
本网讯 “大家看过3月10号的清远日报的话就应该知道,当时我说了下次开会要找商户们好好聊聊,很高兴大家都来了。”3月21日下午,清新区太和镇政府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率队履行承诺,与该区商户代表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听取《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意见建议。
清新区人大代表、居委会干部、企业代表、个体商户代表、居住小区业主代表、群众代表悉数到场。对商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与会商户代表认为,包清洁卫生易,包绿化和秩序维护难;对在一定规模小区配套垃圾收集压缩站的提议,两位与会业主代表均明确表态不赞成。
商户回应门前扔垃圾:管自己易管顾客难
3月9日郑远平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到洲心街座谈时,有街道办工作人员称,一些商户不听劝解往门前扔垃圾,且辩称“交了清洁费就是要丢垃圾,不然环卫工干什么”;还有一些商户不允许管理部门在自家商铺门前放置垃圾桶。回顾这一问题,郑远平表示自己心里很难受,因此希望商户代表们“都讲一下”,想知道是否真的存在这些现象?若存在,原因为何,商户们希望怎么做?
“其实我们也很无奈,管自己很容易,但管顾客很难。”个体工商户代表黄劲说,就自己所了解,考虑到营业环境,绝大多数商户都不会自己往门前丢垃圾。“但顾客就不一定了,看到随手把垃圾丢到门前的顾客,我们自己会去清理。但有时候没注意到或忙不过来了,就没法及时清理,所以很多人就以为是我们商户自己扔的。”
个体工商户代表冯艳红紧接黄劲发言,解释商户不愿管理部门在自己商铺门前放置垃圾桶的问题。“有些顾客把烟头啊、矿泉水瓶啊、卫生纸啊远远朝垃圾桶一扔就走了,很多都没扔进去,掉在垃圾桶旁边。”她说,商户不能随时照看垃圾桶附近的卫生状况,又怕被管理部门责罚,因此多数不同意在门前放置垃圾桶。
两人发言完毕,多数与会者接话称“这些都是个人素质问题”,对商户代表的回应表示认可。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邝庆刚建议,在立法中规定,商铺需在门口安装摄像头,方便店主发现顾客乱扔垃圾后进行劝解或清扫。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桂新对此表示赞同,认为安装摄像头可同时起到监控卫生和保障治安的效果,有利于社区治理。
商户代表还提出,目前的“门前三包”责任中,包维护卫生相对算容易,但维护门前秩序和绿化比较难。“顾客开车来,我还得专门跑出店外指挥顾客停车?”黄劲表示“很难顾及到位”。
清新区城综局法制股工作人员马明锋则提出,目前“门前三包”责任对“三包”范围定位模糊,仅规定“单位及企业周边”,他认为应立法对此规范。“否则你说路边店铺的‘三包’范围要到马路中间,那真的就是‘要环卫工干什么’了。”马明锋说。
业主反对小区建压缩站 住建管理局代表现场释疑
3月9日的立法座谈会上,有城管部门负责人提出应在一定规模小区配套建设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站,以缓解垃圾清运压力。该话题在昨日座谈中也成为与会者讨论焦点。
郑远平介绍,城市发展尚未成熟时单体居民楼所占比例较大,因此政府部门按区域划分设立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站。如今城市发展中出现大量居住小区,居住人数从几千人到超十万人都很常见,国家出台规定要求一定规模小区需配套垃圾集中转运场地,但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居民都不愿在家门口附近存在垃圾收集站。
“如果不就地收集压缩,远距离运输的话,一个是撒漏产生二次污染,另一个是耗费大量人财物力。”郑远平表示,该问题不处理好“垃圾围城”将近在眼前,希望居民代表和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均发声提出意见建议。
“冷天倒不怎么怕,最怕的是热天,气味又大、蚊虫又多。”小区业主代表陈锐坚明确表示不赞成在小区配套建设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站。另一位小区业主代表苏永坚也表态“不赞成”,认为小区产生的餐厨垃圾等易产生污水,在小区集中压缩处理会产生更大污染。
市住建管理局科员曾欣认为,业主反对在小区配套建设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站的原因之一,是对压缩转运站的处理技术存疑。“其实有很多在这方面做得好的城市,基本都是把收集压缩站密闭设在地下,压缩清运也是快速处理。”他表示,未来城市发展应做好小区配套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站的规划。
除小区建设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站,清新区人大代表黄志勇还谈到另一个小区问题———清洁费用收取。“一个小区化粪池的污水溢出来了,在小区公共卫生弄得很差。开了业委会,大多数人同意集资请公司处理,也定了交费标准,但另一部分受影响小不同意的业主拒交。”黄志勇认为,应当立法明确小区业主的公共管理费用缴纳责任,规范如何从法律途径追讨欠费,从而真正发挥业委会的作用,维护公共利益。
郑远平对当天的座谈成果表示肯定,认为很多问题和建议值得立法团队深思。他表示希望更多人参与到立法中,愿意者均可通过登录市人大网站、致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电话(0763-3363908)或邮寄信件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方式,反馈立法意见建议。
(李廷睿 张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