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3年)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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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上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邓光荣
各位代表:
我受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清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大力实施“桥头堡”发展战略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的工作部署,按照法定其责、法授其权的要求,服务发展、关注民生、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力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全市重大决策落实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视察、调研和审议。一年来,共召开主任会议18次,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事项64件,开展各类调研62次,作出决议决定22件,形成审议意见28件。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的同时,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企业转型升级、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扶贫“双到”工作、“三打两建”工作、城市总体规划等工作情况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和调研,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相关决定决议,供党委、政府研究决策,增强了决定重大事项的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良性、有序、健康发展。
二、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不断强化人大监督工作
——围绕社会关注,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消防法、义务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在对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中,针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发展不均衡、市区中心区域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相关工作,出台了《关于调整清远市中心区域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布局的决定》。同时,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农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
——围绕民生热点,认真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坚持“少而精、重民生、务实效”的原则,认真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 13个专项工作报告,涉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十件民生实事”的实施、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陶瓷产业转型升级、“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等。对各项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在审议中,既肯定其工作成效,也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到跟踪落实,保证审议意见的实施。如针对陶瓷产业技术改造滞后、污染严重的问题,通过调研与审议,促使政府及有关企业加快了陶瓷生产工艺的升级改造,制定出煤改气的具体时间表,对原材料实行集中供应和废料集中处理,从源头上控制了环境污染,推动了陶瓷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大众呼声,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去年是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次数最多、力度最大、效果最明显的一年。分别对食品安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再生铜产业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名村名镇建设、交通秩序整治、清连二级公路养护、连山和连南两个自治县《自治条例》执行情况及我市少数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10多项内容进行了专题调研,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如对食品安全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采取措施,及时签订市县两级、县镇两级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检测经费,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对清连二级公路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跟踪监督,去年8月大修整治完工。为了避免清连二级公路再度受损,常委会就该路养护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进一步明晰产权,研究落实该路的养护管理问题。针对我市再生铜产业产品单一、缺乏市场配套等状况,常委会通过组织专题调研,提出了延伸产业链、促进再生铜深加工的建议,推动再生铜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和谐稳定,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常委会继续坚持人大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一般案件及时转办,重点案件由常委会分管领导重点督办。共受理群众来信356件,接待群众来访126批256人(次),办复率较往年大幅度提升,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着力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代表培训和代表履职宣传。常委会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发挥作用等,先后举办了两期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和一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人大代表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加深了认识,对开展代表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组织媒体对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进行采访报道,加强代表履职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
——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常委会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促使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围绕市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市长活动,督促政府执政为民。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监察场所公开日”、旁听法院庭审、检察院公诉等活动,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常委会采取召开交办会、组织代表跟踪检查、确定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等,加强交办、催办、审核、答复、反馈各个环节工作,务求办理取得实效。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96件(含议案转建议12件),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1件,以上107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99件,占建议总数的92.5%,比前一年提高了7.6%,是五年来效果最好的一年。
四、着力注重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和选举工作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严格按程序依法行使任免权。继续实行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撰写供职承诺书、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无记名电子投票表决、颁发任命证书等方式,加强对任命干部的规范管理,促进任命干部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先后任免本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5人(次)。认真做好我市选举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工作,圆满召开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32名我市出席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常委会还积极配合“三打两建”工作,对检察部门提请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许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三打”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
——注重作风建设。常委会认真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正风行动”、纪律教育月等学习活动,营造廉洁从政、积极向上的机关文化,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举办了建市以来高规格、大规模的市、县(市、区)、镇三级人大干部培训班,提高人大干部整体素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认真组织人大机关科级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工作,优化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壮大了村、社区集体经济,改善了办公条件。
——注重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8项工作制度,编印了《市人大机关制度汇编》和《人大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建立了人大机关办公OA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同时,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去年市政府共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21件,体现了法制监督的严肃性。
——注重人大宣传。举办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暨通讯员培训班,开展了我市第四届人大新闻奖评选,加强了人大宣传工作。有4件作品获“广东人大新闻奖”,有2篇论文入选“全省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有600多篇稿件被国家、省、市媒体采用,宣传工作居全省人大系统前列。
——注重对外交流。常委会重视与各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与交流。先后接待了立陶宛议会,巴拿马中华商会、美中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等华人社团及省内外人大来访,达30多批次600多人次,推介了清远,加强了交流。
与此同时,常委会按照全市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加强法治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清远建设,清城区成功创建为第二批省法治创建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主要是:监督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监督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偏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懈怠;必须坚持围绕中心,确立服务发展大局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必须坚持发挥代表作用,抓住依法履职这个根本不放松;必须坚持注重实效,加强监督积极探索不停顿;必须坚持“内外兼修”,加强自身建设维护整体形象不走样。
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更高层次上大力实施“桥头堡”发展战略,奋力开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开创清远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围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法定职权
——立足中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继续加强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保证我市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从法治层面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突出重点,依法行使监督权。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建法治清远开展监督工作。坚持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提高执法公信力。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完善“人大预算支出在线监督”系统,推动政府阳光理财、科学理财。抓好民生热点问题和社会建设工作的监督。对城乡规划法、药品管理法、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我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十件民生实事”的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与生产经营模式工作、“两建”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法院民事审判、检察院惩治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
——严格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制度,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促进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还要做到依法任免与任后监督相结合,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民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强化代表工作
——完善代表联络机制,拓宽代表知情渠道。要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指导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县、镇人大代表联系制度,探索街、居(社区)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走访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逐步提高专职委员的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定期通报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主要工作情况;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参与视察、检查、调研等,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继续开展“代表约见市长”活动;组织省、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与调研。同时,加强代表培训和代表履职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的业务素质;组织媒体对人大代表进行采访,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杂志等媒体,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宣传力度。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完善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办理程序,强化跟踪监督,推动代表所提建议的有效落实。坚持重点建议处理督办机制,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答复制度,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举办代表建议承办人员培训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素质。
三、围绕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人大自身建设
——抓规范化建设,促工作效能增强。要加强人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办文办会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保障人大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我市是全省为数极少的没有设立人大研究室的地级市,人大办公室有机构但没有领导职数配备,与上级人大及省内外人大的对口协调、联系沟通渠道不畅,常委会将创造条件,争取恢复设立人大研究室,解决办公室领导职数配备问题,增强人大工作效能。
——抓作风建设,促整体素质提升。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认真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人大工作的首位,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准确把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合理诉求,务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要笃学尚行,强化素质,倡导“忠诚、崇法、尽责、严谨、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常委会机关集体参谋助手作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抓理论宣传,促人大工作发展。要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稳固一支以通讯员为主体,人大机关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人大宣传工作队伍。要办好《清远人大》刊物和“清远人大网站”,扩大其影响力。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清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振奋精神,恪尽职守,求真务实,为全面实施“桥头堡”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富民强市、建设幸福美丽清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